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销售(含建造)和使用重离子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销售(含建造)和使用重离子治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意见征求。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销售(含建造)和使用重离子治疗系统项目

2.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3.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509

4. 项目性质:新建

5. 项目建设内容: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拟在国内对其研发的重离子治疗系统(碳离子最大能量400MeV/uI类射线装置)进行销售、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该装置由离子源、直线加速器(注入器)、注入线、同步加速器(主加速器)、高能束运线及治疗室组成。

二、建设单位概要

1.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509

3. 联系人:杨工

4. 联系电话:0931-4969573

5. E-mailyangbo@impcas.ac.cn

三、评价单位概要

1. 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3. 联系人:王工

4. 联系电话:010-69359056

5. E-mail15810800470@163.com

6. 邮编:10241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和预期;

2)公众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看法;

3)公众对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环评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其他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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