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名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所就读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励名额
博士生5名、硕士生3名
四、参评条件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及《近代物理研究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申报。
五、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近代物理研究所奖学金报名信息表》于2017年10月11日下午16:00之前提交至教育处。同时,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二)材料初审。由近代物理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申报材料及参评资格,并确定参加所内评审会的提名人选。
(三)所内评审。近代物理所评审委员会根据国科大评选要求和本所具体评选办法,召开所内评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本所初选获奖学生名单。评审会近日择期举行,评审委员会名单近期公示,请申请人随时关注近日通知。
六、评奖原则
(一)根据2015年夏季学位会决议,在申请人所处培养阶段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将不得再次申报。
(二)曾获评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学金的申请人,申报国家奖学金时提交的成果不得与获批朱李月华奖的材料重复。
(三)申请人参评的事迹或成果,须取得于其正式入学至所内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前一天期间,文章为见刊文章(须为相关专业领域期刊收录,年报、会议摘要等不作为成果),专利为授权专利。
七、材料递交
(一)相关材料
申请人请于2017年10月11日16:00前将下列材料递交至教育处。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近代物理研究所奖学金报名信息表》(只需电子版)
(二)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导师签字。
2.《近代物理研究所奖学金报名信息表》只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angml(a)impcas.ac.cn,请根据样表认真填写。
3. “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4. “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5. 硕博连读学生应根据申请获奖类别填写学习阶段和学号,申请博士奖学金的填写博士学号,申请硕士奖学金的填写硕士学号。
6. 上述两表均以申报人姓名命名,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等)一起提交至教育处,同时发送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liangml(a)impcas.ac.cn。
联系人:梁敏乐
电 话:496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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