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关于2015-2016年度毕业生申请留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6

为做好我所2015~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留所作,现将相关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

请有意向留所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可同时申请预聘用),经导师推荐、拟招聘室组和主管所领导同意,将纸质版于20151030日前递交至人教与国合处909办公室。同时,填写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hongfu@impcas.ac.cn

逾期未申请的毕业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考核

人教与国合处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作考核报告,时长5分钟,PPT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及技能、社会实践等;工作及项目经历、成果、奖励;留所后下一步拟开展的工作计划等。

三、录取

所务会根据考核结果及研究室组的岗位设置及定岗定编等情况,最终确定留所事项。

注意:申请获所务会批准,如未留所工作将按违约处理。

联系人:万宏富 电话:4969270,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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